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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5 17:35: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駕駛員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駕駛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駕駛員管理制度(15篇)

駕駛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是指以培訓學員的機動車駕駛能力或者以培訓道路運輸駕駛人員的從業(yè)能力為教學任務,為社會公眾有償提供駕駛培訓服務的活動。包括對初學機動車駕駛人員、增加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員和道路運輸駕駛人員所進行的駕駛培訓、繼續(xù)教育以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等業(yè)務。

  第三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實行社會化,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四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許可

  第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依據經營項目、培訓能力和培訓內容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根據經營項目分為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三類。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根據培訓能力分為一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二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三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三類。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根據培訓內容分為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兩類。

  第七條獲得一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的,可以從事三種(含三種)以上相應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獲得二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的,可以從事兩種相應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獲得三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的,只能從事一種相應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

  第八條獲得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許可的,可以從事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獲得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許可的,可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獲得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許可的,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

  第九條獲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許可的,可以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業(yè)務。

  第十條申請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企業(yè)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包括教學、教練員、學員、質量、安全、結業(yè)考試和設施設備管理等組織機構,并明確負責人、管理人員、教練員和其他人員的崗位職責。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練員管理制度、學員管理制度、培訓質量管理制度、結業(yè)考試制度、教學車輛管理制度、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教練場地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有與培訓業(yè)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

  1.有與培訓業(yè)務相適應的理論教練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聘用的理論教練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常用傷員急救等安全駕駛知識,了解車輛環(huán)保和節(jié)約能源的有關知識,了解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基本教學知識,具備編寫教案、規(guī)范講解的授課能力。

  2.有與培訓業(yè)務相適應的駕駛操作教練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聘用的駕駛操作教練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持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符合一定的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型駕駛經歷,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和應急駕駛的基本知識,熟悉車輛維護和常見故障診斷、車輛環(huán)保和節(jié)約能源的有關知識,具備駕駛要領講解、駕駛動作示范、指導駕駛的教學能力。

  3.所配備的理論教練員數(shù)量要求及每種車型所配備的駕駛操作教練員數(shù)量要求應當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有與培訓業(yè)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包括理論教學負責人、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教學車輛管理人員、結業(yè)考核人員和計算機管理人員。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六)有必要的教學車輛。

  1.所配備的教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并裝有副后視鏡、副制動踏板、滅火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裝置。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從事一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所配備的教學車輛不少于80輛;從事二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所配備的教學車輛不少于40輛;從事三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所配備的教學車輛不少于20輛。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有必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租用教練場地的,還應當持有書面租賃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證明,租賃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企業(yè)法人資格。

  (二)具備相應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資格。

  1.從事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應當同時具備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小型汽車(含小型自動擋汽車)等四種車型中至少一種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資格和通用貨車半掛車(牽引車)、大型貨車等兩種車型中至少一種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資格。

  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應當具備通用貨車半掛車(牽引車)、大型貨車等兩種車型中至少一種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資格。

  (三)有與培訓業(yè)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

  1.從事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應當配備2名以上教練員。教練員應當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yè)高級以上技術職稱,熟悉道路旅客運輸法規(guī)、貨物運輸法規(guī)以及機動車維修、貨物裝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關知識,具備相應的授課能力,具有2年以上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應當配備2名以上教練員。教練員應當具有化工及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及相關專業(yè)高級以上技術職稱,熟悉危險貨物運輸法規(guī)、危險化學品特性、包裝容器使用方法、職業(yè)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等知識,具備相應的授課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關專業(yè)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四)有必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

  1.從事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應當配備相應的機動車構造、機動車維護、常見故障診斷和排除、貨物裝卸保管、醫(yī)學救護、消防器材等教學設施、設備和專用場地。

  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還應當同時配備常見危險化學品樣本、包裝容器、教學掛圖、危險化學品實驗室等設施、設備和專用場地。第十二條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業(yè)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取得企業(yè)法人資格。

  (二)有與經營業(yè)務相適應的教練場地。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GB/T30341)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有與經營業(yè)務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辦公、教學、生活設施以及維護服務設施。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GB/T30341)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包括場地封閉設施、訓練區(qū)隔離設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設施、設備等。具體要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GB/T30341)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有相應的管理人員。包括教練場安全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以及場地設施、設備管理人員。(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責任制度、教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等。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后,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三)經營場所使用權證明或產權證明及復印件;

  (四)教練場地使用權證明或產權證明及復印件;

  (五)教練場地技術條件說明;

  (六)教學車輛技術條件、車型及數(shù)量證明(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的無需提交);(七)教學車輛購置證明(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的無需提交);

  (八)各類設施、設備清單;

  (九)擬聘用人員名冊、職稱證明;

  (十)申請人辦理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及復印件;

  (十一)根據本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申請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在遞交申請材料時,應當同時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相關人員安全駕駛經歷證明,安全駕駛經歷的起算時間自申請材料遞交之日起倒計。

  第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guī)定》規(guī)范的程序實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行政許可。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中關于教練場地、教學車輛以及各種設施、設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f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明確許可事項;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七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實行有效期制。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業(yè)務的證件有效期為6年;從事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業(yè)務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tǒng)一印制并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guī)定發(fā)放和管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xù)。

  第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向原作出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實施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xù)。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的,應當向原作出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xù)

  第三章教練員管理

  第二十條鼓勵教練員同時具備理論教練員和駕駛操作教練員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規(guī)范施教,并如實填寫《教學日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簡稱《培訓記錄》)。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加強對教練員的職業(yè)道德教育和駕駛新知識、新技術的再教育,對教練員每年進行至少一周的脫崗培訓,提高教練員的職業(yè)素質。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加強對教練員教學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對教練員的教學水平和職業(yè)道德進行評議,公布教練員的教學質量排行情況,督促教練員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四條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制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對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實行教學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教練員的基本情況、教學業(yè)績、教學質量排行情況、參加再教育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二十五條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教練員檔案,使用統(tǒng)一的數(shù)據庫和管理軟件,實行計算機聯(lián)網管理,并依法向社會公開教練員信息。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教練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章經營管理

  第二十六條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培訓業(yè)務。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經營類別、培訓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教練員、教學場地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在注冊地開展培訓業(yè)務,不得采取異地培訓、惡意壓價、欺騙學員等不正當手段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允許社會車輛以其名義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實行學時制,按照學時合理收取費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將學時收費標準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對每個學員理論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個學時,實際操作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4個學時。

  第三十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時預約制度,并向社會公布聯(lián)系電話和預約方式。

  第三十一條參加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人員,在報名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以下簡稱《學員登記表》),并提供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參加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培訓的人員,還應當同時提供駕駛證及復印件。報名人員應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培訓結束時,應當向結業(yè)人員頒發(f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yè)證書》(以下簡稱《結業(yè)證書》)!督Y業(yè)證書》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全國統(tǒng)一式樣印制并編號。

  第三十三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員檔案。學員檔案主要包括:《學員登記表》、《教學日志》、《培訓記錄》、《結業(yè)證書》復印件等。學員檔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標準并取得牌證、具有統(tǒng)一標識的教學車輛。教學車輛的統(tǒng)一標識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對教學車輛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保持教學車輛性能完好,滿足教學和安全行車的要求,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新。禁止使用報廢的、檢測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不得隨意改變教學車輛的用途。

  第三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建立教學車輛檔案。教學車輛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維護和檢測情況、技術等級記錄、行駛里程記錄等。教學車輛檔案應當保存至車輛報廢后1年。

  第三十七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在道路上進行培訓活動,應當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并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學車輛。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保持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充分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訓質量。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培訓記錄》以及有關統(tǒng)計資料。《培訓記錄》應當經教練員審核簽字。

  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執(zhí)行教學大綱、頒發(fā)《結業(yè)證書》等情況,對《培訓記錄》及統(tǒng)計資料進行嚴格審查。

  第四十一條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評體系,制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監(jiān)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標準,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考核結果。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評應當包括培訓機構的基本情況、教學大綱執(zhí)行情況、《結業(yè)證書》發(fā)放情況、《培訓記錄》填寫情況、教練員的質量信譽考核結果、培訓業(yè)績、考試情況、不良記錄等內容。

  第五章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工作。

  第四十三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不得妨礙培訓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應當指派2名以上執(zhí)法人員參加。執(zhí)法人員應當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運輸部監(jiān)制的交通行政執(zhí)法證件。執(zhí)法人員實施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教練員、學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并可以要求被詢問人提供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明材料

  (二)查閱、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教學日志》、《培訓記錄》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fā)現(xiàn)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教學車輛和教學設施、設備。執(zhí)法人員應當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并按照規(guī)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jiān)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在許可機關管轄區(qū)域外違法從事培訓活動的,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對其予以處罰,同時將違法事實、處罰結果抄送許可機關。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練員、學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執(zhí)法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guī)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于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不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培訓或者在培訓結業(yè)證書發(fā)放時弄虛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

  (一)未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的;

  (二)未向培訓結業(yè)的人員頒發(fā)《結業(yè)證書》的;

  (三)向培訓未結業(yè)的人員頒發(fā)《結業(yè)證書》的;

  (四)向未參加培訓的人員頒發(fā)《結業(yè)證書》的;

  (五)使用無效、偽造、變造《結業(yè)證書》的;

  (六)租用其他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結業(yè)證書》的。

  第五十條違反本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證件的;

  (二)未在經營場所公示其經營類別、培訓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教練員、教學場地等情況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學人員的;(四)未按規(guī)定建立學員檔案、教學車輛檔案的;

  (五)未按規(guī)定報送《培訓記錄》和有關統(tǒng)計資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及設施、設備從事教學活動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練員教學質量排行情況的;(九)違反本規(guī)定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未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進行教學的;(二)填寫《教學日志》、《培訓記錄》弄虛作假的;

  (三)教學過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四)存在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為的;

  (五)未按照規(guī)定參加駕駛新知識、新技能再教育的;(六)違反本規(guī)定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規(guī)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

  (三)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等形式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應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yè)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五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等相關證件工本費收費標準由省級人民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

駕駛員管理制度2

  第一條、車輛管理與使用

  一、全院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與調配,所有車輛只負責全院的公務用車。

  二、行政辦公室負責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油料、保險以及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等事宜。

  三、車輛責任落實到個人,并與主管領導簽訂安全責任狀。

  四、車輛必須做到入庫或后院停放。

  五、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

  六、不允許公車私用。

  七、本院人員用公車應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向行政辦公室申請調配,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不予派車。

  第二條、車輛費用管理

  一、車輛油料管理

  1、全院車輛用油實施刷卡加油,行政辦公室管理油卡,做好每次加油總價錢登記,并詳細記錄本次加油前車輛行駛里程。

  2、控制耗油量,無特殊情況不得用現(xiàn)金加油,如長途出車需在外加油,由乘車領導或同行人簽字。

  二、車輛維修費管理

  1、駕駛員發(fā)現(xiàn)車輛有問題后應及時報告,經行政辦公室檢查核定后,方可去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

  2、車輛如需美容、補胎、換胎、裝飾等,駕駛員應先進行詢價比對,經行政辦公室核定確認后,方可進行更換與維修。

  第三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一、凡因公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分管車輛領導,不準私自了結,未經批準擅自處理者,一切損失自負。

  二、以下行為屬違規(guī)行為:

  1、使用公車外出旅游或進行娛樂等活動;

  2、使用公車辦理私人事宜;

  3、其它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三、如有違反以上條、例,與年終考核掛鉤。

  第四條、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一、駕駛員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事宜。

  二、駕駛員上班時間不得飲酒

  三、駕駛員未出車時應留守單位待命。

  四、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范,服從管理,優(yōu)質服務,做到“安全駕駛、準時出車、節(jié)約油耗、遵守紀律”。

  五、駕駛員應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擦洗,加強對車輛的維護與保養(yǎng),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

  六、駕駛員之間不得隨意交換車輛駕駛。

  七、遵守按時打卡、良好紀律、保守機密。

  八、經鑒定由于駕駛員維護不及時,使用不當而造成的車輛損壞(如缺機油等造成發(fā)動機損壞)時,由駕駛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制度由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改。

駕駛員管理制度3

  一、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yè)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方準駕駛營運車輛。

  3.駕駛員的定期培訓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fā)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公交車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出租車按區(qū)域行駛,連續(xù)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發(fā)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wèi)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亳{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诓粶兽D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鄄粶蕦I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的人駕駛。

 、懿粶蜀{駛與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菸窗匆(guī)定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

 、揎嬀坪蟛粶蜀{駛車輛。

 、卟粶蜀{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嗖粶蜀{駛不符合裝載規(guī)定的車輛。

 、嵩诨加蟹恋K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怦{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9.凡公司車輛聘用駕駛員,須經公司考核后,方可錄用。未經公司考核,擅自聘用駕駛員的,公司對承包經營者處以罰款,并辭退私聘駕駛員。

  10.聘用期間,駕駛員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保證每月最少一次參加安全學習例會(每月28日下午7:00時召開)?杖卑踩珜W習一次給予20元處罰;每年累計空缺學習三個月的,取消聘用資格。

  11.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做到著裝整齊,文明行車,禮貌待客。當班司機按規(guī)定佩帶“上崗證”,接受旅客監(jiān)督。

  12.駕駛員應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保證行車時精力充沛,嚴禁疲勞駕車。

  二、機動車輛管理

  1.公司所屬機動車輛由其承包經營者和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通知經營者,負責監(jiān)督實施。

  3.認真執(zhí)行安全例檢的各項內容規(guī)定,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yǎng)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駕駛員管理制度4

  為了進一步完善小車司機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車輛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小車司機管理制度,并對小車司機實行收入與安全、考勤等掛鉤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一、用車規(guī)定

  1、堅持公車公用的原則,所有用車部門必須填寫《小車使用申請單》,并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字后方可用車,因特殊情況出車后,司機應向綜合管理部補填《小車使用申請單》。

  2、嚴禁公車私用。

  二、崗位要求

  1、小車司機必須按時上班,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可在宿舍、綜合管理部辦公室待命,不能去其他辦公室影響他人工作,并接受綜合管部安排的臨時性任務。

  2、司機接待來賓,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證服裝的整潔、干凈,注意個人的言行,禮貌待人,熱情親切。嚴守公司秘密,樹立良好個人道德形象。

  3、行車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每個小車配備一個電子狗,違反交通規(guī)則造成的罰款、扣分等由司機個人承擔。

  4、司機保證24小時開機,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更改號碼要及時在綜合管理部備案。

  5、車輛行駛證和保險證由司機本人攜帶,不得丟失。

  6、行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燃油、機油、剎車、水、輪胎氣壓、轉向、喇叭、燈光等良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狀態(tài)。

  7、出車前搞好車容衛(wèi)生,車外要擦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證車輛內外整潔、美觀。

  8、司機出車必須確認車輛的停車安全,司機不論何時出車回公司后,必須把車停放在公司的停車場。

  9、嚴禁酒后駕駛,行駛時精神要高度集中,嚴禁在行車時與坐車人員閑談。

  10、為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及遇到的突發(fā)情況,小車司機將輪流值班。

  11、用車部門要提前半天或一天提出用車申請,綜合管理部將安排拼車等方法進行更有效的使用車輛,減少公司費用。

  三、車輛維修保養(yǎng)

  1、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保養(yǎng)規(guī)范,利用空閑時間保養(yǎng)車輛,維護車輛最佳狀況。對車輛發(fā)現(xiàn)任何操控異常應立即檢查,確實需要維修的,需提前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字后方可維修。

  2、司機需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店小二開業(yè)后到店小二進行車輛維護保養(yǎng)、維修等)。

  四、獎懲辦法

  1、司機每月無事故的,給予100元安全獎金,無發(fā)生大、中、小事故的年終給予1000元安全獎勵。

  2、出車補助每百公里給予補助10元。

  3、給予司機加班費用每人每月200元補貼。

  4、酒后駕車的,給予辭退,并扣除最后一個月工資。

  5、未經允許司機借車給他人使用或者駕駛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2000元,第三次辭退。

  6、未經允許司機開車外出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300元。

  7、無特殊原因不服從綜合辦理部派車的,罰款500元。

  8、綜合管理部建立小車維修臺賬,在配件質量期范圍內配件損壞的,維修費用由司機承擔70%。

  9、出現(xiàn)大、中、小事故的車輛負主要責任及全部責任的將扣除當月安全獎及年終獎。

  10、出車途中,因駕駛員未遵守交通行車管理規(guī)定或因機械故障及操作不當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含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除保險公司核定理賠金額外,造成其它經濟損失及費用由事故責任人承擔50%的賠償,公司承擔50%;如事故責任人發(fā)生身亡時,除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外,其它一切損失由公司承擔。

  11、出車途中,因對方違規(guī)違章或因其它因素影響操作(經交通部門判定責任書為依據)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保險公司核定理賠金額外,發(fā)生其余及其它費用,由對方責任人或單位全部承擔。

  12、出車前、后,經監(jiān)控或檢查發(fā)現(xiàn)有偷盜油品及其它物品行為的,除按公司相關管理條例給予處理外,并給予責任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如構成犯罪行為的,交由當?shù)嘏沙鏊蚬蔡幚怼?/p>

駕駛員管理制度5

  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tǒng)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xié)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臺登記,并按時續(xù)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xù)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jiān)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臺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登記制度

  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fā)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并逐級上報。

  四、發(fā)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臺帳,并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xù)聘的重要依據。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于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的損失,應急防范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特制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一、車輛發(fā)生傷人交通事故時

  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y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等候交警現(xiàn)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xiàn)場作好標記,并立即搶救傷者。然后等待交警現(xiàn)場處理。

  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

  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

 。⒓皶r趕赴現(xiàn)場協(xié)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卷煙,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y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和隨車卷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并協(xié)助交警作好現(xiàn)場處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

  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后,應及時趕往現(xiàn)場協(xié)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xiàn)場作好標記,而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yī)院急救,并報告局(公司)領導。

  四、車輛在途中發(fā)生搶劫案件時

  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并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wèi),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后即時報領導,并急速趕赴現(xiàn)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范,配有必要的防衛(wèi)工具,以應急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

駕駛員管理制度6

  (1)負責駕駛員培訓管理科全面工作;

  (2)宣傳貫徹執(zhí)行有關駕駛員培訓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相關政策;

  (3)組織制定和實施汽車駕駛員培訓規(guī)劃及年度工作計劃;

  (4)參與起草有關駕駛員培訓的'規(guī)范性文件,組織制定本市汽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制度、生源分配計劃、收費標準、考核辦法;

  (5)具體負責駕駛員培訓行政審批、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工作;

  (6)負責汽車駕駛員培訓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按規(guī)定權限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7)負責審核上報重大駕駛員培訓違法案件材料,并提出審核意見;

  (8)協(xié)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關系;

  (9)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0)其他職責。

駕駛員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危貨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范危貨駕駛員的工作職責及內容,切實加強和完善集團運輸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暢地完成運輸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危貨運輸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崗位職責、其他工作內容和獎懲制度。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三條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二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出車前

  第四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排除。

  第五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第六條 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七條 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嚴禁超載、超限、超范圍運輸。 第八條 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第九條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裝卸時

  第十條 車輛?控浂鈺r,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第十一條 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條 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裝監(jiān)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wěn)。 第十四條 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第十五條 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駕駛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第十六條 收車后,應對車輛進行相應檢查,有貨車輛應停放在封閉、安全停車場內,無貨車輛也應停在符合危貨車輛停放條件的停車場。

  (三)運輸中

  第十七條 車輛起步前,要先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條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guī)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第十九條 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保證車輛以合適的速度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shù)陌踩嚯x,避免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第二十條 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第二十一條 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準侵占對方行車路線。

  第二十二條 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要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條 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檔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路線。

  第二十四條 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第二十五條 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第二十六條 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第二十七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不超20 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條 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fā)現(xiàn)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lián)系當?shù)赜嘘P部門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嚴格按規(guī)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yè)計劃。

  第三十條 裝運易燃液體(如瓶、撬、罐)的車輛不準接近明火、高溫場所。運輸燃油的罐車內溫度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或罐外冷水降溫措施。

  第三十一條 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必要時,聯(lián)系當?shù)赜嘘P部門協(xié)助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第三十二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fā)生故障需修理時,應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并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yè)進行維修。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連續(xù)駕駛時應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總計不超過8小時。

  第三十四條 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貨物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向當?shù)毓布坝嘘P部門報告,向公司部門相關領導匯報,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當發(fā)生貨物泄漏時,應共同配合公安、安檢、環(huán)保、質檢、消防等部門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條 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shù)那闆r時,應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 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fā)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第三十七條 認真履行國家《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其他相關管理規(guī)定。

  第三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崗位職責

  第三十八條 認真做好各自本職工作,積極服從各自領導的指揮。 第三十九條 自覺執(zhí)行安全運輸?shù)母黜椧?guī)章制度和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努力學習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組織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十條 參加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并經所在地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危貨從業(yè)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四十一條 必須熟悉所載運貨物的性質、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fā)生崗位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第四十二條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做好每天的運輸崗位、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條 自覺遵守汽車貨物運輸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定期保養(yǎng)維護車輛,按照規(guī)定清理和維修車輛。

  第四十四條 不得隨意打聽各運送單位用氣量的使用情況和儲備情況。

  第四十五條 干好本職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條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撒謊、扯皮。 第四十七條 工作態(tài)度要積極主動,不懷疑和猜測上級領導的指示,有良好建議可以及時與上級溝通,有不滿意見可以及時提出解決。意見不統(tǒng)一的,在完成當次當班作業(yè)后,可以越級上報反映。

  第四章 危貨駕駛員的其他工作內容

  第四十八條 車輛運行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行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十九條 運輸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第五十條 發(fā)現(xiàn)車輛故障隱患時,及時維修,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如有檢修計劃,至少提前3天報請上級相關領導審批,履行集團車輛檢修的相關程序,并經總調度審核。

  第五十一條 車輛維修過程中,要秉著“搶時間、抓質量、講價錢”的原則。每天至少向上級匯報一次維修進度和維修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總調度室維修車輛可上路的具體時間。

  第五十二條 嚴格執(zhí)行和遵守當天的車輛派送任務,包括出行時間、路線、運送貨物種類、數(shù)量、運送方式及待運時間等。特殊情況下,要特殊對待,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室的臨時安排。

  第五十三條 司機、押運員如有請假者,請假程序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請假管理”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五十四條 出車前,司機應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通知內容只涉及到出發(fā)時間、大致抵達時間、裝載貨物種類、數(shù)量以及其他裝卸時所需的特殊要求。如運輸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誤抵達時間,應及時通知上級直屬領導和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五條 出車時,凡出現(xiàn)因超速、壓線、違章行車、違章停車等違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車規(guī)范罰款的,罰金由司機(或當事人)自行交付。出現(xiàn)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機擔負相應責任,支付相應罰金。

  第五十六條 不得私自拆卸、挪動、調整GPS設備及其附件,要妥善保護好,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GPS設備及其附件的維修和安裝。

  第五十七條 發(fā)現(xiàn)所運貨物(箱、瓶、罐、撬)有損壞、損傷等外觀、性能、工藝各方面的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向上級直屬領導匯報,并告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八條 不得以任何形式傳遞各運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生產情況、工作情況信息,更不能隨意進行比較,惑亂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xié)議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九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運行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六十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生產調度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 發(fā)現(xiàn)人為拆卸、挪動、破壞、改裝GPS設備及其附件的,視情節(jié)予以50元至200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 因車輛狀況、人員狀況和道路狀況違反以上相關規(guī)定,導致總調度打亂調度計劃的給公司帶來各種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或引起嚴重社會反映的,予以行政處分、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不服從上級指揮,擅自做主,屢教不改的,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 招搖生事,散布謠言,屢教不改的,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六條 其他違規(guī)行為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處分實施細則”和“人力資源管理規(guī)定”的的相關內容執(zhí)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ǘ┚謱俑鲉挝恢g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ㄈ┚謱俑饔熊噯挝粦付▽H素撠熫囕v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ㄋ模┸囕v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ㄎ澹┓曹囕v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ㄒ唬┚謱俑饔熊噯挝唬ê謾C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ǘ┚謱俑鲉挝坏能囕v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ㄈ┥暾堄密嚥块T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ㄋ模{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ㄎ澹{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ㄒ唬┤值臋C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后交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shù)毓步痪块T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志清晰,各種證件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ㄈ┓且蛏a工作關系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shù)毓步痪块T辦理年審后,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shù)毓步痪块T的規(guī)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矊賳挝徽J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系,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fā)文認可。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如下:

 。ㄒ唬⿲、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準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校考試合格,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并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后,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鑒定后方可單獨駕車。

 。ㄈ┳再M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鑒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ㄋ模┳再M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后,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fā)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蛦T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shù)毓步痪块T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ㄒ唬┚謨炔繂挝恢g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借用期間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后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ǘ┩鈫挝换虮揪致毠そ栌,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ㄈ┙琛⒆庥密噯挝换騻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如果用于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guī)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guī)定辦理好車輛定編 等許可手續(xù),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鑒定,并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后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xù)。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

 。ㄒ唬└饔熊噯挝坏能囕v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yǎng)。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yǎng)、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后實施。

 。ǘ┸囕v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并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jié)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并在修車后付單上簽名確認。

 。ㄈ┸囕v的保養(yǎng)、維修內容分為:

 、佘囕v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谲囕v保養(yǎng)分四種:即例行保養(yǎng)(又稱日常保養(yǎng))、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yǎng)。

 、圮囕v保養(yǎng)是定期強制執(zhí)行的,必須堅持“保修并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芏ㄆ诒pB(yǎng)周期

  第六章 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yǎng)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xiàn)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ǘ┓簿謨炔寇囕v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傩萝囐徺I時車價發(fā)票復印件,行駛證及其它證件復印件。

 、诿枯v車的技術數(shù)據,說明書等。

 、勖磕甑男熊囉涗洝⒛陮徲涗。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行車安全。

 。ǘ﹫猿忠园酁閱挝幻恐馨胩斓陌踩珜W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ㄈ└饔熊噯挝粦獔猿置拷M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fā)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ㄋ模┙Y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ㄎ澹┓蔷终J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guī)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ㄒ唬{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證件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ㄈ┬旭傊凶⒁獍l(fā)現(xiàn)車輛是否有異,F(xiàn)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

 。ㄋ模﹪栏褡袷亟煌ǚㄒ(guī),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ㄎ澹﹪澜嬀坪篑{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x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zhí)行完任務回場(庫)后,做好回場后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fā)現(xiàn)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xiàn)場,及時搶救傷者,并迅速報告當?shù)毓步痪块T和單位的安監(jiān)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fā)登記,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jié)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臺車的節(jié)耗情況,開展獎節(jié)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 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ㄒ唬└饔熊噯挝粚吔踩熊囀苣、二十周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并給予適當?shù)匚镔|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jié)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jié)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fā)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后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采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ㄋ模┘媛汃{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fā)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并按局有半規(guī)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平遠縣供電局安全獎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0條:本制度自二oXX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9

  隨著客運市場的發(fā)展,用工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駕駛員不斷增多。為強化短期合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1、分公司所屬各隊對所有短期合同駕駛員,應視同本單位正式駕駛員,納入安全管理范圍,并建立駕駛員安全行車檔案。

  2、各隊要與短期合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保證書,內容要根據運營特點盡量全面,并及時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改。

  3、各隊要定期對短期合同駕駛員進行教育、檢查、分析排摸。對違反安全行車管理規(guī)定、違章、違紀和事故駕駛員,應根據情節(jié)做出嚴肅處理,并書面報分公司安全部門備案。

  4、各隊對短期合同駕駛員實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責任制,每月直接見面談話,并有記錄,內容要詳實可信。

  5、短期合同駕駛員從參加運營起,累計安全行車公里,其獎勵和處罰按分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10

  一、運行管理

  1、車輛使用范圍。

  保障市政府領導和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室其它班子成員工作用車;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則上不安排小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派車。下屬單位原則上只安排副縣級干部工作用車并按成本收取費用。沙漠王子、子彈頭車,原則上只用于市政府領導防洪搶險、指揮救災、外事接待等活動。考斯特中巴車,原則上用于市政府領導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現(xiàn)場會議及辦公室組織的集體活動。

  2、車輛安排。

  市政府領導工作用車基本固定。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工作用車相對固定,特殊情況,領導用車自行調劑。老干部用車實行派車制,派車按以下原則辦理:確保區(qū)內醫(yī)療保健用車;適當安排市內用車(一般每月2次,結余次數(shù)可接轉使用,并由老干科負責登記和在使用車輛欄內公布);從嚴控制市外用車(原則只安排經市中心醫(yī)院同意轉院至南昌醫(yī)療用車)。老干部用車由老干部科派車,市外用車應報分管領導同意。下屬單位副縣級干部用車由車隊隊長統(tǒng)籌安排。以上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即,領導通知用車后,由駕駛員自行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向隊長報告。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表報用車領導審核簽字,作為核銷油料和差旅費的依據。所有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車隊(或老干科)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設立車輛調度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3、建立車輛維修檔案和事故記錄簿。

  車輛維修檔案主要記載車輛維修情況,反映車輛技術狀況。車輛事故記錄簿主要記載車輛事故發(fā)生情況、原因及處理結果,作為年終考評的依據。

  4、嚴格組織紀律。

  駕駛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十不準”守則:不準出私車;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不準違章駕駛、停車;不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和調度;不準車輛私自夜不歸庫;不準上班時間打牌和無故離崗;不準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不準參與領導的政務和以領導名義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違反上述規(guī)定,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扣發(fā)考勤獎、賠償經濟損失、下車待崗和行政處分等處罰(具體辦法另行制發(fā))。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學習制度。

  每半月集中學習一次,無故缺席作缺勤處理。

  2、開展創(chuàng)優(yōu)爭先評比活動。

  在車隊開展“愛車、守紀、出勤、安全、節(jié)約”評比考核活動,一月一考核,記錄在冊作為年終綜合考核依據,同時將各項考核指標張榜公布。年終進行綜合考評,兌現(xiàn)獎懲(評比考核辦法另發(fā))。

  3、建立事故分析會制度。

  駕駛員發(fā)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車隊,并寫出事故經過。車隊應及時召開隊務會進行研究分析,并視情節(jié)責成駕駛員在車隊干部職工大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和相應處理。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fā)現(xiàn)加倍處罰。

  4、事故處罰。

  車勤人員發(fā)生交通事故,視情予以處罰。負事故主要責任者:一般事故扣除當月考勤獎;等級事故扣除3個月考勤獎;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獎,并下車待崗。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發(fā)生事故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扣除全年考勤獎,下車待崗,并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三、保養(yǎng)、修理和油料費用管理

  1、日常保養(yǎng)。

  堅持以防為主,堅決糾正只使用不保養(yǎng)和以修代替保養(yǎng)的'做法。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由駕駛員負責,其它保養(yǎng)由車隊根據車輛行駛里程和技術狀況合理安排。

  2、車輛修理。

  車輛維修實行事前報告制。由駕駛員向隊長報告,經鑒定并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指定廠家修理。其中,預計修理費用超過千元的,還須報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同意。長途車輛在外必須修理時,必須征得用車領導同意,并電話向車隊隊長報告。修理開支較大的還須報分管領導和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同意。未經請示報告擅自修理的,辦公室財務不預核銷費用。

  3、油料核定。

  車隊根據用車領導審核的當月出車表核實行駛里程、油料和差旅費。城區(qū)內用車每車每天按20公里核銷油費(老干部值班用車按30公里核銷),用油超節(jié)支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各類車輛油料核定標準為:中巴車每百公里23公升,子彈頭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藍鳥、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納每百公里11公升(新車)和12公升(舊車)。老干部車輛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車,由老干部科負責每月核實統(tǒng)計行車里程和油料,交由車隊核銷汽油發(fā)票。

  市政府辦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協(xié)工作的車輛、駕駛員照此制度執(zhí)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tǒng)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tǒng)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xù),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康亍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yǎng),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yǎng)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xù)。

  第四章 車輛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所發(fā)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fā)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lián)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所發(fā)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guī)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wèi)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駕駛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yè)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專業(yè)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車輛進行統(tǒng)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xié)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為業(yè)務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tǒng)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fā)生。未經批準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并實施安全管理監(jiān)督。

  第十三條出現(xiàn)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為保險公司的免賠數(shù)額。未經批準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fā)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并頒發(fā)安全獎,可按季核發(fā)。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tǒng)一按核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fā)放,超出不補;節(jié)余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預算節(jié)余部分提取30%作為車隊節(jié)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fā)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核。

  第十八條各專業(yè)公司的耗油采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yè)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為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guī)范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維修保養(yǎng)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zhí)行各種檢修保養(yǎng),并須按照預算執(zhí)行。車輛維修按規(guī)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簽,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yè)務部門及專業(yè)公司維修保養(yǎng)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guī)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車輛內外衛(wèi)生、一般保養(yǎng)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guī)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tǒng)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yè)務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tǒng)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qū)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ee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并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于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核合格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后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于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交車隊備案。違反規(guī)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ee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準,學車人員一律用業(yè)余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yǎng)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xù),屬于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于專業(yè)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guī)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制度13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yè)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方準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fā)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連續(xù)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wèi)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亳{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诓粶兽D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鄄粶蕦I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的人駕駛。

 、懿粶蜀{駛與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菸窗匆(guī)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卟粶蜀{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guī)定的.車輛。

  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怦{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駕駛員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所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凡在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從事機動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除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外,都應遵守本辦法。

  三、公司各科室積極參與安全管理和安全宣傳活動,教育所屬人員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本辦法,協(xié)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二條 安全教育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學習時憑“安全學習記錄“卡登記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參加學習者,不予辦理年審手續(xù),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駕駛員因事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事后一周內,自動到安全管理科補課,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者,每次罰款30元。

  三、凡違章肇事駕駛員,由安全管理科組織學習教育或上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加輪訓。被通知輪訓學習的駕駛員,不得借故拒絕參加接受教育。

  四、車輛經營業(yè)主,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按車輛年審日期組織學習,按駕駛員學習考核辦法考勤,無故缺課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處罰。

  第三條 證照管理

  一、駕駛公司所屬各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安全管理科審查批準,辦理內部準駕證,方準駕駛公司車輛。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的人員,視為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罰款50—200元。

  二、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機動車駕駛員,須按《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協(xié)議書》交納安全信譽保證金。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沒收其保證金,并由當事人補交不足部分。無重特大事故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三、駕駛證、行駛證、從業(yè)資格證書、準駕證和機動車號牌遺失等需補辦,由當事人向安全部門申報,經審核屬實后出具補辦申請,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

  第四條 駕駛證年審

  一、凡公司所屬駕駛員,無違章、肇事,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的憑“安全學習紀錄卡”到安全管理科辦理年審相關手續(xù)。

  二、職業(yè)道德水準低,駕駛技能差,事故頻繁,不服從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以及不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辦理年審簽章手續(xù)。

  三、駕駛員證照年審時,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繳納安全活動有關經費,駕駛證戶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審手續(xù)的,須向安全部門繳納一定的安全管理費。

  第五條 駕駛員行車規(guī)定

  駕駛員在行駛中除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行車規(guī)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待駕駛證、行駛證、客運準駕證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發(fā)的內部準駕證,證件不齊或證件未按規(guī)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或偽造。

  二、嚴禁酒后開車,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由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渡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三、不準超速行駛;嚴禁下坡空檔熄火滑行;不準直流供油;嚴禁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或不符合跟車實習的人以及外單位人員駕駛。

  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資格不相符合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guī)定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人貨混裝;不準駕駛裝載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不準私自聘請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車未停穩(wěn)不準開車門下客,防止車門、車頂傷人及其它意外事故發(fā)生。

  六、駕駛車輛時須做到遵章守紀、禮貌行車,中速行駛。轉彎時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做到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車、會車;會車時做到先讓、先慢和先停;超車時做到不強行超車,讓車時不能讓道不讓速;停車做到選好地點,掛好排擋,拉好手剎,塞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駐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路段慢;行車中還須做好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及裝載情況,掌握氣候及地區(qū)變化,掌握各種車輛動態(tài),掌握行人、兒童及牲畜活動的特點。

  七、雨霧天能見度不足30公尺,車輛不得載客駛出車站,能見度達到30公尺以上時,必須指定一名觀察員坐在右前排位置協(xié)助駕駛員觀察路況,慢速行駛。途中遇濃霧時,必須就地停車,不得冒霧行駛。通過泥濘路段時,要嚴格控制車速,遇危險路段,應停車察看路況,待確認安全后,方能通過,不準盲目冒險行駛。

  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不準載客加油。

  九、駕駛員在開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必須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規(guī)定,按期進行保養(yǎng),使車輛長期保持良好技術狀態(tài)。

  十、駕駛員須嚴格遵章守紀,自覺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遵守運政法規(guī),服從運政管理和公司調度管理,車輛加班或包車外出,必須經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不準私自加班。改變營運線路。

  十一、駕駛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休息,以較好的精力投入駕駛工作,嚴禁疲勞駕車。

  十二、發(fā)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xiàn)場,向交警部門和公司報案,聽候處理,不得偽造或開車逃逸現(xiàn)場。

  十三、肇事駕駛員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查,依照本制度規(guī)定接受處理。

  第六條 駕駛員考核錄用

  一、車輛經營者聘用駕駛員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嚴格審查。雙方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領取內部準駕證后方能上車。

  二、車輛經營與聘用駕駛員簽訂合同時,由駕駛員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納安全學習保證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駕駛員應承擔車輛運行安全責任,遵守交通法規(guī),做好發(fā)車前、收車后、行駛中的例保作業(yè),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向經營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

  四、督促車輛經營者按期保養(yǎng)車輛,不違章行車,敢于反對違章指揮。

  五、駕駛員在受聘期間,發(fā)生重大以上責任事故,保證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辦理。

  第七條 違章處罰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0元罰款,扣車學習一星期,發(fā)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1、 無證開車或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3、 酒后開車;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

  6、 發(fā)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經公司進行資格審查,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開車肇事的;

  8、 發(fā)生交通事故被吊銷執(zhí)照,又在其他地區(qū)以不正當行為騙取、購買駕駛證駕駛客車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 客車載運危禁物品;

  2、 將車交給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

  3、 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

  4、 私自帶學徒開車;

  5、 發(fā)生重特大事故苗頭;

  6、 不按車輛保養(yǎng)計劃進行車輛保養(yǎng)作業(yè)的;

  7、 發(fā)生營運糾紛故意堵車、造成交通堵塞的;

  8、 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9、 擅自改變營運線路的;

  10、 指使強迫駕駛員違反《道條》和本制度駕車的;

  11、 嚴重超載、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元罰款

  12、 駕駛轉向、制動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13、 人、貨混裝,駕駛室超負、腳踏板、車頂站人行車的;

  14、 車未停穩(wěn)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開車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0元罰款

  16、 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的;

  17、 駕駛轉向燈、制動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8、 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的;

  19、 駕車時吸煙、打電話、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第八條 肇事處理

  一、公司車輛發(fā)生各類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迅速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xiàn)場,參與現(xiàn)場勘察、原因調查、傷員救治、車輛施救及死亡傷者的善后處理,盡量為車輛經營者減少損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領導參與處理;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參與處理。

  二、公司所有車輛都必須參加由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的車輛發(fā)生事故損失費用,除保險公司核賠的費用外,免賠部分一律由車輛經營者自理。凡未參加公司統(tǒng)一保險的車輛發(fā)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車輛經營者自行解決和支付事故費用。

  三、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寫出《事故報告書》,對事故責任、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善后處理方案,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預防整改措施。屬于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和安全管理科負責人應書面檢查,并接受上級處理。

  第九條 附 則

  一、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違章處罰,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重慶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安全管理科解釋。

  三、本辦法由安全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

駕駛員管理制度15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wěn)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wěn)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yǎng),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tài),隨時準備執(zhí)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fā)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xié)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ㄒ唬⿷土P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guī)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有違規(guī)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fā)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yǎng)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yǎng)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jié)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fā)現(xiàn)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jié)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wèi)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fā)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fā)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guī)定給予全部資金,發(fā)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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